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要求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3月24日《新京报》)
问题疫苗引起了社会公众广泛关注,人们除了痛恨那些失去良心赚昧心钱的疫苗企业,更是对药品监管部门不负责任的监管而汗颜。就此起案件,持续5年、涉及25种人用疫苗、流向18个省市、涉案金额约5.7亿元,时间跨度之长、涉及金额之大、涉及范围之广,都是公众所不能容忍的。这只能表明,国家职能部门对疫苗的监管环节存在许多致命的漏洞。如果不建立严厉的机制来堵住这些漏洞,问题疫苗仍会卷土重来。
从媒体披露的案件一些细节来看,这起非法经营人用疫苗大案主要发生在流通环节。本应交由正规企业全程冷链运输、储存的疫苗,被无任何药品经营许可的犯罪嫌疑人庞某某置于普通仓库的常温环境,冰柜冻制的冰排是唯一制冷措施。众所周知,诸多的疫苗保存的环境是十分苛刻的,需要冷藏或是冷冻保存才能保证疫苗的效用,如果离开了保存的环境,疫苗就有可能失效,注射入人体后甚至还有出现一些不良的反映,从而影响到公众对免疫体系的信心。但没有良心的企业却无视这些条件,将疫苗当作普通的货物保管,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从中不难看出,国家职能部门对疫苗生产、销售、保管、出库、运输等环节的监管上都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更有甚者,庞某是个犯罪嫌疑人,因非法从事疫苗经营被判处缓刑,但缓刑期间仍然“重操旧业”,就是对重点监管对象失管漏管,才导致了疫苗问题加剧蔓延。
李克强总理批示明确,要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住疫苗监管的各种漏洞,从严落实和追究监管责任,是预防问题疫苗再次发生的应对之策。首先,应强化疫苗监管能力建设,细化监管依据,防止出现有职责但不作为,有分工但不守责等现象,同时,要加大投入,对涉及疫苗监管出台专门性的规范性文件或技术指南,确保相关部门实施科学监管。第二,严格对疫苗生产企业中质量管理人员的资质从严要求,发挥其在疫苗监控中的作用,严把疫苗生产中的质量关。第三,疫苗规划、供给和监管要有透明度,让公众全面了解相关制度和信息,减少个别人在其间的权力滥用。第四,疫苗政府采购应公开招标,让所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减少因疫苗采购失范而危及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情况。第五,应整合相关信息资源和监管资源,建立由疾病控制部门和药品监督部门共同管理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监测体系,为和公众进行风险沟通,应对疫苗安全性问题提供基础性数据支撑。第六,要出台最严厉的问责机制,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要追究哪个环节的单位责任,用严格高效的责任追究机制控制问题疫苗的发生。
“问题疫苗”非法交易害人害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危及社会公共安全。人们期待,通过对此起案件严厉追查,在痛定思痛之后,建立起严格规范的疫苗监管责任追究机制,提升疫苗生产、流通、购销、使用等环节的法治化水平,确保各职能部门恪守职责,用高效透明、严丝合缝的监管措施阻遏非法疫苗流通,确保疫苗安全。(林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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