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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校园欺凌说“不”!

    发布时间:2023-04-12 16:49:38 来源:丽江市人民检察院

    在成长过程中,安全时刻萦绕身边

    让我们共同学习与思考

    勇于承担生命的责任

    在新时代绽放青春的美丽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是一切的起点

    丽江市检察院联合丽江新闻综合广播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特别节目

    《以生命的名义 做自己的安全卫士》

      为进一步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扎实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铸牢青少年成长成才的法治之基,营造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帮助学生有效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3月27日,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丽江市检察院干警走进丽江市实验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主题讲座,护航青少年安全快乐成长


      “交通事故、火灾、溺水、食物中毒、毒品、网络诈骗、校园欺凌等安全隐患时刻威胁着我们的生命安全,让同学们稚嫩的身心受到深深伤害,为了减少不幸的发生,我们一定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学法守法知法用法……”检察官洪淑芹提醒学生们要树立防范意识。

      检察官助理韩静为学校1-9年级200余名师生,讲解如何辨别和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害,如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受到侵害如何自我救济等安全防范法律知识。

      检察官助理朱远敏介绍,检察院每年都会进入各大中小学开展讲座、模拟法庭,以校园内常见的欺凌案例来宣传相关知识,通过多种方式预防校园欺凌宣传。检察人员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兼职在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来源:丽江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