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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文明办〔2018〕12号关于转发中央文明办在“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的通知

作者:杨合亮| 来源:| 发表时间:2018-08-14 16:28:00

关于转发中央文明办在“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部:

近期,省文明转发了中央文明办《关于在“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评选工作,防止和纠正在“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搞形式主义的现象,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市直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推荐报送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严格条件,严格程序,把推选“身边好人”活动作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使推选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县区文明办和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的选树工作,并将推荐人选相关事迹材料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报送市文明办。

2.认真组织推选。各县区各部门要本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把推选活动变成教育人、鼓舞人、激励人的过程,立足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着重挖掘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确保推荐的“好人”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事迹突出、有影响力,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尤其是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深入挖掘,对达到推荐条件或新出现的“身边好人”要及时报送。

3.加大宣传力度。要把新闻宣传贯穿于推选活动的始终,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市属媒体推介宣传好人事迹。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等多种媒体和善行义举榜等,深入宣传好人事迹,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提高活动的知晓率、群众的参与率和认可度,努力营造“人人学习好人,个个争当好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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