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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文明委〔2016〕6号关于开展第三届西宁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杨合亮| 来源:西宁文明网| 发表时间:2016-05-30 15:58:00

各县区文明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宁警备区,武警西宁支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倡导文明风尚,不断提升市民素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工作部署,结合西宁实际,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三届西宁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评选表彰、学习宣传西宁市道德模范为契机,充分展示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发动群众推荐评选身边的道德beplay2体育官网 及舆论引导,传播正能量,进一步浓厚“学习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幸福西宁”注入新的活力。

二、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在市文明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西宁晚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和各县区文明委联合主办,成立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海红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市文明委主任

副组长:李国权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生斌 市文明办主任

成 员:胡建春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马伟福 市总工会副主席

赵子莹 团市委副书记

张西荣 市妇联副主席

魏海军 西宁晚报社副总编辑

李青华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闫金云 城西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韩亚辉 城北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恒山 湟中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忠海 湟源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李俊玲 大通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雪峰 城东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玺凤 城中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王生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奖项设置

第三届西宁市道德模范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道德模范10名,每个奖项评选2名。道德模范提名奖20名,每个奖项设立提名奖4名。

四、评选范围

凡在西宁生活、工作的个人,以及在外地做出先进事迹的西宁人都可以参加评选。曾荣获历届全国道德模范(含提名奖)、青海好人、最美青海人和西宁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本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与本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除“孝老爱亲”类候选人、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曾荣获青海好人、最美青海人和西宁道德模范提名奖的,或荣登中国好人榜的,评为“五星级文明户”的,可优先推荐参与本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五、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西宁,积极参与西宁全国文明城市和“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品德高尚、事迹感人、群众认可。每位候选人限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在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事迹情况进行如下分类推荐。

(一)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较高赞誉。

(二)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较重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三)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高度的信誉。

(四)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发明创造或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五)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称赞。

六、评选程序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面向基层群众,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择优评选。

(一)广泛推荐(5月30日—7月20日)。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条块结合、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依据道德模范的推荐类别,经过收集、筛选、核实,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和撰写事迹材料。推荐要注重以地区、市直有关部门及各类组织、团体为主渠道,个人也可以他荐或自荐,西宁晚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也要发掘推荐道德模范。推荐对象不要集中在某一个类型上,按照5个表彰类别分别填写“西宁市道德模范推荐表”(样表见附件)。

(二)初步筛选(7月21日—7月31日)。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候选人进行初评,根据事迹材料来确定产生候选对象50名。并将确定的50名候选对象名单送纪委、综治、信访、计生、税务等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征求意见。

(三)公众投票(8月1日—8月10日)。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50名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在西宁晚报和西宁文明网上进行刊登,并在西宁文明网(http://xn.wenming.cn)设立投票板块,接受公众投票。

(四)会议审定。(8月11日—8月15日)。网络投票结束后,召开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评审会议,审核道德模范候选人参评资格,并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综合网络投票结果,确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类30名西宁道德模范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审定。

(五)社会公示(8月16日—8月20日)。西宁市第三届道德模范建议名单将在西宁晚报、西宁电视台、西宁广播电台及西宁文明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如有异议经核实后取消资格,从备选名单中补充)。

(六)表彰奖励(8月21日—9月20日)。由市文明委下发文件进行表彰,在9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召开颁奖典礼,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宣传弘扬(9月21日-10月30日)。西宁晚报社、市广播电视台、西宁文明网设置专题专栏并进行深入采访报道,市广播电视台制作10位道德模范的宣传片并进行集中播放,加大对道德模范事迹的宣传力度。

七、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成立评选表彰领导机构,坚持优中选优的重要原则,结合“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活动,广泛挖掘本地、本系统先进beplay2体育官网 、最美人物和身边好人,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评选推荐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二)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对于偶发事件中涌现的beplay2体育官网 在推荐时还要重点考察其日常表现,推荐的人选要能够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推荐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在候选人所在单位、城乡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同时要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

  (三)要加强宣传,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和各新闻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生活,尊重群众习惯、方便群众接受,搭建接地气、有人气的新媒体传播平台,鼓励和发动群众参与评选活动。要紧贴时代变化和社会需求,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手段,推进内容形式创新、渠道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做到老品牌有新亮点,新载体有实内容,努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扩大评选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八、联系方式

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明办)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冷湖路2号(杰森大厦3楼)西宁市文明办,邮编:810008;联系人:周 辉、曹贵忠;联系电话:8274065;电子邮箱:xnswmb01@163.com。

附件:1.第三届西宁市道德模范推荐表

2.第三届西宁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3.第三届西宁市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材料撰写及表格填写要求

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6年5月23日

附件1

第三届西宁市道德模范推荐表

姓名 单位及职务   性别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beplay官网app 程度

推荐奖项

曾获主要奖励

主要事迹(约500字)  

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和街道(乡镇)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县文明委、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部、市直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文明委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第三届西宁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名额 备 注

1 大通县 10 5类每类推荐2名

2 湟中县 10

3 湟源县 10

4 城东区 10

5 城中区 10

6 城西区 10

7 城北区 10

8 市直机关工委 4 不限类别

9 市总工会 2 敬业奉献类推荐2名劳动模范

10 团市委 2 助人为乐类推荐2名优秀志愿者

11 市妇联 2 孝老爱亲类推荐2名

12 市教育局 2 敬业奉献类推荐2名优秀教师

13 市卫计委 2 敬业奉献类推荐2名优秀医务工作者

14 市科技局 2 敬业奉献类推荐2名优秀科技工作者

15 市文广局 2 敬业奉献类推荐2名基层beplay官网app 工作者

16 市综治办 2 见义勇为类推荐2名

17 市市场监管局 2 诚实守信类推荐2名诚信经营户

18 西宁经济技术

开发区 4 不限类别

19 西宁警备区 2 不限类别

20 武警西宁支队 2 不限类别

共计 100名

附件3

第三届西宁市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材料撰写及表格填写要求

“所在单位意见”栏需加盖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社区居民加盖所在社区和镇办公章,村民加盖所在村和乡镇公章,“推荐单位意见”栏须加盖县区文明委、市直有关单位公章(如优秀教师需加盖市教育局公章),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加盖党工部公章,西宁警备区及武警西宁支队加盖政治部公章。除表格填写外,另外提供候选人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和3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格式要求:标题为“XXXX模范候选人XXX简要事迹”和XXXX模范候选人XXX事迹”,使用二号华文中宋字体;正文用A4纸排版,字体为3号仿宋,每页字500左右。在提交候选人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纸质版的同时,须将候选人红底彩色证件照、工作或生活照3张证件照(格式为jpg)、简要事迹和详细事迹电子版发送至市文明办邮箱,事迹材料文件格式要求为word文档。

抄送:省文明委,市文明委主任、各副主任。

西宁市文明办 2016年5月23日印发

青海省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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