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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宁市文明旅游重点工作

作者: 杨合亮 | 来源: 西宁文明网 | 发表时间: 2016-06-13 15:07:00

    随着旅游旺季到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文明旅游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西宁市旅游环境,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切实加强我市文明旅游工作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推动西宁市文明旅游工作走向深入,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文明旅游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先行,坚持出境游与国内游两手抓两手硬,通过宣传教育、制度规范和有效管理,倡导文明旅游、安全旅游、便捷旅游,纠正公民在旅游中的各种不文明行为,引导我市旅游行业健康发展,着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

    二、目标任务

    通过推进文明旅游各项工作,实现文明旅游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景区环境和秩序进一步优化,旅游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文明旅游舆论氛围进一步浓厚,旅游从业者和游客的文明旅游意识进一步强化,带动全体公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和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特色旅游名城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内容

    1、认真做好出境游客教育引导工作。加强文明旅游,出境游是重点,要将教育引导落实到游客出入境全过程。旅行社在签约组团环节建立双重教育制度,与游客签署旅游合同时,附送文明旅游宣传材料,坚持召开行前说明会,向游客宣传文明旅游的要求。公安、外办等部门,要加强游客办证通关环节的教育引导,业务办理中增加宣传引导内容,在办证大厅等场所张贴摆放文明旅游提示。交通、民航、铁路等系统,加强机场、车站等游客集散地和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上的文明旅游宣传。要建立领队和导游文明教育引导责任制,落实业务工作与文明督导一岗双责。

    2、深入推进境内文明旅游工作。各单位要把开展“文明旅游、快乐出行”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重点任务,结合部门实际,统筹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宣传、教育等部门要坚持从小抓起、从学校做起,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把文明旅游教育纳入中小学生品德教育课程,将文明旅游和文明礼仪知识作为学校教育内容。

    3、强化对导游等重点人员的教育培训。旅游行业要把导游、领队培训作为文明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文明旅游作为重点内容,全面落实导游、领队全员培训任务,切实提高导游、领队的文明素质和教育引导水平。将文明服务、文明引导纳入对导游、领队的绩效考核,形成以组织游客文明旅游为导向的评价制度。人社、商务等部门,要完善外派劳务人员出境前全员培训制度,落实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派出机构的培训责任,分级分类做好对外劳务人员的文明素质培训。各级各类“走出去”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驻外员工文明行为教育,建立管理制度。

    4、大力营造文明旅游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全市各级各类媒体要把公民文明旅游作为舆论引导的经常性工作,运用各种宣传形式,普及文明旅游知识、推广beplay2体育官网 经验、刊播公益广告,形成长流水、不断线的宣传格局。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要采取各种“微”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地加强对文明旅游的宣传,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推动形成网上网下同频共振的立体宣传声势。电视台、晚报社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曝光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警示游客、影响公众。制作刊播一批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引导公民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文明道德素养。

    5、开展旅游景区环境整治活动。城管、林业、交通等部门要结合西宁旅游“春潮行动”,以景区内部及周边环境的百日综合治理为契机,做到景区内外卫生干净,环境整洁优美,公共设施完备、标志标识规范齐全,服务设施安全有效,投诉受理机制合理高效,景区公共场所设有规范有序、运行正常的志愿者服务岗。要充分利用电子屏、LED屏、广播等播放旅游宣传片、文明旅游宣传公益广告,游客服务中心要提供文明旅游宣传材料,在景区公共场所要设置主题突出、醒目美观的“文明旅游”宣传标识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同时,要加大对景区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景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6、夯实文明旅游的管理基础。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严格行业管理,加强行业自律,为文明旅游打下坚实的组织管理基础。旅游部门要认真落实旅行社在文明旅游中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导游、领队的管理,严格执行导游、领队执业资格相关制度。出入境等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将文明旅游相关要求作为必不可少的业务流程。旅游协会等行业组织,要健全完善行业规范,积极倡议文明旅游,逐步建立公民旅游文明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机制,探索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旅游服务单位和个人信息纳入征信平台,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

    四、工作要求

    1、充分发挥文明旅游工作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文明委抓总、文明办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机制,形成条块结合、共同推进文明旅游的工作格局。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地方、部门、单位间的沟通配合,条块结合,共同推动旅游环境、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水平的提升,共同做好文明旅游工作。

    2、有效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文明旅游中的自律和引导作用。旅游协会等行业组织,要健全完善行业规范,倡导激励广大从业者在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中当模范作表率,开展礼仪示范和引导,推广文明礼仪知识,对游客进行文明旅游教育,及时提醒和制止游客的不文明行为。

    3、强化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纵向的督促和指导,建立完善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考核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各级文明办要积极牵头抓总,加强横向督促检查,真正推动文明旅游工作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在“五一”、中秋节和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由市文明办牵头,组织市文明旅游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履行文明旅游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进行通报。

    4、推进文明旅游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从旅游者和导游领队两个方面明确了文明旅游的相关要求,为加强相关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确立了行业标准。各有关部门要以此为遵循,结合自身职能,完善文明旅游工作内容,实现文明旅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增强其权威性和约束力。

 

青海省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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