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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
发表时间:2021-12-27 来源:中国文明网

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14个)

一、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

省会、副省级城市(3个):成都市、南京市、南宁市;

地级市(6个):惠州市、南通市、东莞市、马鞍山市、苏州市、大庆市;

直辖市城区(3个):北京市东城区、上海市静安区、重庆市渝北区;

县级市(2个):新疆库尔勒市、内蒙古满洲里市。

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

副省级城市(4个):厦门市、大连市、深圳市、宁波市;

地级市(3个):包头市、烟台市、中山市;

县级市(1个):张家港市;

直辖市城区(2个):北京市西城区、天津市和平区。

责任编辑:杨 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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