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宁,男,41岁,中共党员,天穆镇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第十四届感动北辰文明人。
天穆镇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刘宁有着丰富的城市管理经验,自在天穆镇任职以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始终在平凡的岗位铸就城管事业的光辉业绩。
“埋头苦干顺利拆违”。城管工作没有节假日,每天都是工作10多个小时。2018年,天穆纸箱厂、顺义西道等地块拆违工作同时展开,他每天奔波各拆违现场,及时处置问题,他“说破嘴、跑断腿”,讲明政策、权衡利弊,充分考虑群众的合理诉求,化解抵触情绪,最终和队员们一起拆除违章建筑28000平米。
“冷静应对化危机”。执法工作多数触及个人利益,极易引起暴力抗法,存在一定危险性。在一次拆违期间,一名女子持菜刀在现场扬言自杀,他冷静应对不动声色的从侧面靠近该女子。就在该女子刚发现有人靠近一刻,他一个健步上前扣住该女子持刀的手腕,并将其按倒在地夺下菜刀,化解了这次危机。
2018年,他先后参与了打击违法占地打黑除恶行动、社区拆违、创建文明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非法占路市场治理、清脏治乱综合整治等数项重点工作,多次向有关部门建议治理方案,合理规范摊贩商铺门脸,有效拆除各类违法建设,杜绝恶性信访群访事件,受到各级领导和商户群众的高度评价。
“绿叶无悔扑向大地,鲜花无悔凋落风雨”,他就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执法者,犹如沧海一粟,默默的用实际行动谱写履职尽责的人生。从每日上百里路的巡查到进千家入万户的宣传;从拆除违章建筑腾空土地到维护市容秩序,处处凝结了他对执法工作的无限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