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贯彻落实市文明办《关于学习宣传<辽宁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通知》要求,组织局属各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努力营造浓厚氛围,促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引导所属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倡导和促进文明行为,争做文明行为践行者。
中山生态环境分局党支部组织到棒棰岛浴场开展“清洁海滩垃圾 守护海洋环境”净滩志愿服务活动,所属党员干部拿着塑料袋沿着海滩进行地毯式清理,将海滩上的吸管、烟头、塑料袋、水瓶等垃圾杂物清理干净,海滩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以实际行动营造共同参与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西岗生态环境分局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逐条逐项学习《条例》原文,解读文明行为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结合“六五环境日”携手香炉礁街道港湾社区在百年港湾奥特莱斯商业步行街开展宣传活动,引导所属党员干部和辖区居民以《条例》规范自身行为,让《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沙河口生态环境分局党支部结合“六五环境日”,组织环保志愿者和驻地社区群众,以“生态文明”为主题,在黑石礁广场海域开展专项活动,通过分享生态文明知识、捡拾海边垃圾等形式,切实提升参与人员的生态文明意识,用实际行动助力文明大连建设。
旅顺口生态环境分局党支部将学习宣传《条例》融入环境监察、信访办理、行政审批等日常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向辖区居民、企业宣传《条例》内容,号召大家共同遵守《条例》要求,为创建美丽、宜居、文明的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传达学习《条例》内容,并对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使全体干部职工对文明行为的内涵和要求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文明行为的意识和觉悟。大家纷纷表示要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示范引领他人,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
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党委结合《条例》内容,制定印发《绿色低碳节能工作方案》,提出节水、节电、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粮食等八个方面17条具体工作措施,提倡所属党员干部增强节约意识,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办公方式和生活方式。联合星海湾街道连山社区开展“文明实践不停歇 志愿服务暖人心”活动,先后到富国公园、星海广场捡拾废弃纸巾、塑料袋、饮料瓶等垃圾杂物,向社区居民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手册,持续引导公众树牢生态文明价值理念。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党委将学习宣传《条例》作为提升党员干部文明素养和单位文明程度的重要契机,通过集中学习、电子屏幕展示宣传、小组研讨交流和线上学习推广等多种形式,增强文明意识、提升文明素养,努力营造人人讲文明、处处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文明行为促进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不懈努力。下一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工作,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继续深化文明行为促进系列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建设美丽大连提供精神力量。
(来源:志愿大连 编辑:崔陶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