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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新安法院少年法庭:“圆桌审判” 彰显司法温情
来源:发表时间: 2021-11-03

“新安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现在开庭!”1029日上午,新安法院少年法庭首次以“圆桌审判”方式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正式开庭。与其他审判不同,现场没有高高的审判台,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圆桌,这是新安法院少年法庭挂牌后,第一次审理未成年人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刑事案件。

2020727日凌晨220分左右,被告人张某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新安县洛新产业集聚区学府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某职业学院门前路段时,与同向停放在行车道西侧的重型半挂车追尾相撞,造成张某受伤、二轮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案发后,经鉴定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7.8mg/100ml。案发时,张某未满18周岁。

案件审理过程中,合议庭本着对未成年被告人“教育、感化、挽救、保护”的原则,主审法官语气平缓,态度温和,用谈心的方式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释法析理;公诉人从社会、家庭层面以及此行为对人生的影响等对其说明所犯的错误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主审法官对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在今后的生活中,多对孩子进行教育,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社会观念。通过合议庭、公诉人、法定代理人多方合力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帮教,使被告人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且积极配合案件审理。

“圆桌审判”方式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旨在审判人员、公诉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距离接触,有利于与未成年被告人感情沟通和交流,审判环境相对宽松平和,最大限度减轻未成年被告人恐惧和抵触的心理压力,充分体现审判工作的人性化和法官的爱心,有利于发挥寓教于审的作用。使用“圆桌审判”方式,更有利于彰显法律的温度。下一步,新安法院少年法庭将继续探索发展以“心理干预、beplay官网app 熏陶、多元合力”为重心的少年审判新模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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