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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杯”《十堰市民绿色低碳生活行为规范》意见建议有奖征集活动公告
发表时间:2023-02-20 来源: 十堰文明网  

  党的二十大吹响了绿色低碳发展的号角,省委明确了十堰“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发展定位,赋予十堰新的使命和担当。市委六届三次全会作出了“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决定,带领全市开启了绿色低碳发展新征程。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市民群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投身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的伟大实践,市创文办、市委文明办、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拟制定《十堰市民绿色低碳生活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确保规范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特联合十堰日报社、十堰绿能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发起意见建议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线上意见建议征集

  2月20日—3月20日,通过秦楚网、十堰文明网、十堰头条APP、“文明十堰”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公告,市民、网民登录活动入口(http://zt.10yan.com/html/2023/2023lsdtzj/)参与活动,对绿色低碳生活行为规范提出意见建议。

  (二)开展线下评选评奖

  3月下旬,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评选,设置金点子奖5名(每人奖价值1000元左右奖品),优秀奖10名(每人奖价值500元左右奖品),参与奖50名(每人奖价值100元左右奖品),媒体公布获奖情况。根据市民意见建议,对规范进行修改完善。

  (三)正式发布规范

  4月份,通过十堰日报、十堰晚报、秦楚网、十堰文明网、十堰头条等媒体矩阵,正式对外发布规范,引导广大市民“共同制定规范、共同遵守规范”,积极争做绿色低碳生活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共同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贡献力量。

市创文办

  市委文明办

  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十堰日报社

  十堰绿能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0日

 

十堰市民绿色低碳生活行为规范

(征求意见稿)

  1.衣。选择棉、麻等天然原料制作的衣物,在保证日常生活需要的前提下,尽量少买可有可无的衣物。闲置衣物捐赠给需要的人群和地区。减少洗衣机使用次数,尽量使用无磷洗衣粉,选择自然晾干衣服。

  2.食。合理膳食,饮酒适量,少点外卖,减少或避免使用一次性餐具。提倡分餐制,合餐时使用公筷公勺。倡导“光盘行动”,勤俭节约,爱惜粮食,拒绝暴饮暴食。

  3.住。合理使用空调,夏季设定温度不低于26℃,冬季设定温度不高于28℃。节约用电,随手关灯,减少家用电器待机时间,及时关闭不使用的电器。节约用水,尽量做到一水多用。

  4.行。较低楼层上下楼选择步行。出行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骑行等方式,减少驾车出行次数。选购汽车时,优先选择新能源、小排量汽车。

  5.游。遵守景区管理规定或行为公约,爱护景区环境和设施,爱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古树名木等旅游资源,不乱扔果皮、饮料瓶、包装袋等垃圾,不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游玩。

  6.用。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理性消费,减少各项消费活动的能源资源消耗强度,推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购物时使用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纸杯、纸巾等一次性制品和过度包装物。

  7.耕种。尽量使用或少用化肥农药,优选有机肥使用,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减量使用兽药抗菌药。循环利用农业废弃物,实施畜禽低碳减排、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推动绿色种养循环,实行粪肥还田、配方施肥、高效栽培。

  8.施工。遵守施工管理规范,渣土封闭清运,避免扬尘污染环境和噪音扰民。施工过程最大限度保护自然植被。施工现场废弃物采取环保措施及时处理。

  9.保护环境。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爱护城市花草树木,不侵占绿地林地,不盗伐攀爬树木,不折损树枝,不践踏损毁草坪。不向江河、湖泊、水库抛洒垃圾废物,不在江河、湖泊、水库围栏(网)、投肥(粪)养殖,守护山清水秀的人居环境。

  10.移风易俗。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炫富攀比等不良社会风气。文明祭祀,厚养薄葬。

[责任编辑:何毅]
关键词:绿色低碳;移风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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