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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成都市高级政工师、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11-12 11:26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周 亚

各区(市)县委宣传部,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成都市高级政工师、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助理政工师

  按照《四川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川政职〔2024〕1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和成都实际,各区(市)县委宣传部负责所辖范围内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管理、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审组织实施工作和高级政工师、政工师任职资格推荐申报等工作。评审结果报市政工职评办备案。

  (二)高级政工师、政工师

  由市政工职评办负责开展全市高级政工师、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审组织实施工作,申报要求按照《办法》执行。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高级政工师、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单位初审。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资格申报的,按照属地管理或隶属关系向区(市)县委宣传部、市国资委或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报送申报材料。

  (三)复审推荐。区(市)县委宣传部、市国资委或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对申报人员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申报条件、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按程序报送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宣教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基本申报条件及特殊情况申报条件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查。

  (五)理论考试。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高级政工师、政工师任职资格理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成都文明网公布。

  (六)组织评审。理论考试合格人员,提请市思想政治工作高、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其中,特殊情况申报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答辩内容重点围绕申报人员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业绩成果、工作思考以及研究成果等,考察其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审结果在成都文明网公示。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区(市)县所属企事业单位由区(市)县委宣传部统一审核报送;党组织关系在市国资委的市属国有企业由市国资委统一审核报送、党组织关系在市委金融办的市属国有金融企业由市委金融办统一审核报送;其他企事业单位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报送。

  (一)申报人员个人需提交材料

  1.《成都市政工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

  2.《高级政工师、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4)。

  3.《高级政工师、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情况表》(附件5)。

  4.所在单位推荐报告(附个人思想政治工作总结)。

  所在单位同意申报推荐报告,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政工师任职资格以来的政治表现、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内部公示情况等。其中,特殊情况申报人员需对照《办法》中的特殊情况申报条件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个人思想政治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取得政工师任职资格以来的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等情况,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参考样式见附件7)。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身份证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政工师、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文件、证书复印件。

  8.业绩成果证明材料。需对照《办法》中的业绩成果条件提供相关内容复印件,表彰奖励表扬证书或文件以及主持或参与完成的思想政治工作课题分别按部级、省级、厅级、市级等顺序排列;若非个人获得的表彰奖励表扬或独立主持完成的课题,需说明申报人承担职责、发挥作用、参与度等情况。

  9.研究成果证明材料。需对照《办法》中的研究成果条件提供相关内容复印件,文章须含刊物封面、有本人姓名的目录页和正文或网页截图及正文,正文标题旁需注明文章字数;出版专业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实物1本(合著需提供本人撰稿证明)。

  10.其他证明材料。若有必要,可另提供不超过3份最能反映申报人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除第1项单独装订、专业著作单独提供外)需按照上述顺序统一装订成册(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目录、正文双面印刷),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骑缝章。

  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材料按《成都市政工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A3纸双面打印、脊缝式装订,一式2份)、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1份)、著作实物(若有,一式1份)的顺序,用牛皮纸袋封装,将《高级政工师、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目录》(附件8)填写完整后粘贴于纸袋封面。

  (二)区(市)县委宣传部、市国资委或市级有关部门需提交的材料

  1.《高级政工师、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附件6)。

  2.《高级政工师、政工师任职资格理论考试报名表》(附件3)。

  上述材料提交纸质材料(加盖公章)1份,同时报送Excel文档。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查,于2024年12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不得编印涉密文件、有关领导批示等。

  (三)申报人文章、著作、课题、表彰奖励表扬、取得政工师任职资格时间等有效时间的认定截至2024年10月31日。凡不属于取得政工师任职资格以来的业绩成果、研究成果不需提供。

  (四)按照《办法》规定,申报材料提请高、中评委会评审前,申报人员须通过理论考试。根据申报推荐及资格审查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成都文明网”公布符合参加理论考试资格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及地点等。考试成绩合格,3年内有效。

  (五)根据有关规定,申报高级政工师人员需缴纳评审费用240元/人、申报政工师人员需缴纳评审费用140元/人;特殊情况申报人员还需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答辩,另交答辩费80元/人。

  (六)请各地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有关企业或下属单位,组织做好申报工作。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评审表》(及时装入申报通过人员个人档案)、办理高级政工师、政工师证书(需提交1张1寸红底免冠照片)。其余申报材料如无特别说明,逾期统一销毁。

  (七)之前有关文件对申报资格条件和要求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及地址

  联系电话:028-61880579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59号

  附件:1.四川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

  2.成都市政工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高级政工师、政工师任职资格理论考试报名表

  4.高级政工师、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诚信承诺书

  5.高级政工师、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情况表

  6.高级政工师、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7.个人思想政治工作总结(参考样式)

  8.高级政工师、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目录

  

  成都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